
长江奔流不息,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连接东西的重要生态廊道与发展动脉,承载着流域亿万人民的生活福祉,关乎国家生态安全整体格局。2016年1月,中央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要求,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描绘了蓝图。
十年来,长江航运公安局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将政治责任融入守护长江的具体实践,深入贯彻国家法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托垂直管理与专业水上执法优势,严厉打击涉江突出违法犯罪,全力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如今,长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江豚嬉戏、鱼群洄游、岸线葱茏的生动景象,正是“共抓大保护”实践成果的真实写照,也体现了公安队伍的责任与担当。
重拳出击,筑牢长江生态安全防线
十年来,长航公安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履行平安长江建设职责,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为长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15703起,破案15569起,移送审查起诉9610人,打掉犯罪团伙641个。
针对非法捕捞“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加强春秋等重点时段、资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防护,着力打击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犯罪,有效遏制辖区规模性非法捕捞势头。十年来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089起,移送审查起诉5665人。岳阳、武汉、镇江、南通等分局侦办的“李某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典型案例。
深入研判涉砂犯罪形势变化,组织开展“零点”“清江”“利剑”等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犯罪,摧毁多个“采、驳、运、销、改”全链条犯罪团伙。2021年以来,非法采矿案件数量较前五年下降94.5%,实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十年来,破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300起,移送审查起诉3863人。荆州、宜昌、岳阳、武汉、黄石等分局协同作战,联合侦破的“南门洲水域系列非法采矿案”获公安部集体一等功。九江分局侦办的“刘某法非法采矿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苏州分局侦办的“赵某宾非法采砂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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