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就租了辆新能源车?这也太不划算了吧!”看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公示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的合同,热心市民赵先生直呼这钱花得有点冤。“这笔费用买一辆新能源汽车都绰绰有余,但他们却只用来租了一辆车。”在这份标的数量为1的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中,可以看到合同金额为18万元,而且公示的合同也没有更多关于履约的详细内容。不过,按照青岛高新区有关部门的答复,合同上的标的数量并不是实际租车的数量,“虽然标的数是1,但实际上是租了好几辆车。”
花18万就租一辆新能源车?
自从政府采购内容需要在网上公开后,赵先生就时常关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的公示内容,用他的话来说这些采购虽然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但能看到政府单位把钱花在了哪些地方,就会有一种特别安心的感觉。“上个月我翻采购网上的合同公示,看到高新区同一天公示了三份租车合同,就点开看了下,发现三份合同租用的都是新能源车,但价格一点也不便宜,多的达到18万,少的也有14.4万元。”赵先生说,这三份合同上的标的数量写的都是1.0,在公示的合同信息上也看不到关于规格型号和服务内容的要求,“这么看起来,就好像青岛高新区花十多万租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是不是太贵了?”
按照赵先生提供的信息,信网也查询到了这三份公示的合同。三份合同都是后勤保障专项的新能源车租赁,采购人是青岛高新区的同一部门,供应商也是同一家公司,合同的主要信息也只有名称、标的数量和价格,关于履约期限、地点等信息都没有显示,采购方式也是“无”。
除此之外,信网发现这些合同的公示明显晚于合同的签订时间。比如,其中一份18万元的租车合同签订日期是2021年2月8日,但公告时间却是2022年3月24日,比签合同的时间晚了一年多。
合同内容公示不全
信网注意到,青岛市各区市都有通过政府采购来租赁车辆的情况,相关合同也都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但与赵先生发现的这三份合同相比,其他合同的信息着实要详细全面很多。
比如,同样是高新区的相关单位租用车辆,另一单位的公示信息的附件里能直接看到电子版合同,车辆型号、租用时间、总费用包含的项目等内容一目了然。而在租车费用方面,赵先生发现的三份合同的价格也确实不便宜——在另一区市公示的新能源车租赁合同中,标的数量为31.0的合同总价为4.65万元,几乎是高新区合同的零头。
“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比普通人家花钱要更精打细算。现在的新能源车,十多万就能买一辆很不错的了。用买车的价格去租车,怎么算都不划算。更何况公示出来的合同缺少很多信息,看完都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起不到让老百姓监督的作用。” 赵先生认为,既然合同要公示,就应该把相关信息都清清楚楚贴出来,这才是接受监督的态度,也是对采购行为进行公示的初衷。
标的数量不是租车数量
针对赵先生发现的问题,信网也联系了青岛高新区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查询合同后很快也给出了反馈。
“市民提到的这三次采购合同都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超市完成的,虽然显示的标的数量是1,但这个数字只是代表了项目数,并不是说只租了一辆新能源车。”工作人员解释称,政府单位的采购行为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开,之所以市民在网上没有看到全部的条款内容,有可能是显示的技术问题,也有可能是上传时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选择了部分公示。“现在能够确定的是,这三份合同的租车数量肯定不是一辆车,市民如果对具体数目有疑问,可以到高新区现场查看,但从合同保密性来说,我们无法通过影音的方式发送给市民,也不能拍照或者录像。”
而对于合同签订和公示的时间差问题,工作人员则表示,可能是之前的工作有所疏漏,所以在一段时间统一检查合同的上传情况时进行了查漏补缺,导致出现合同公示时间晚于签订时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