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20日讯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越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没收非法财物,罚款10000元。
3月11日夜,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青中队接到投诉举报在海青镇董家洼村西南,有未经批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青岛越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青镇董家洼村西南塘坝施工过程中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风化砂)约243立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0年2月12日)第35项“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采矿的”违法情形【轻微】处罚标准: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0%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的罚款。
青岛越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1月19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0890号处罚书。没收非法财物并罚款10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越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3月1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藏南镇六合桥村北,法定代表人为丁治华。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道路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不含爆破),管道工程(不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工程土地平整,环保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保洁服务;物业管理;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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