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鲁青即) 应急罚[2023] SG1号处罚决定书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8·20”一般死亡事故案,案件显示:2022年8月20日,你公司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经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8·2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认定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8·20"一般死广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企业存在瞒报行为。你公司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竟制度,未制定与公司实际相符的应急预案,未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胡蕾签订合作协议后,以包代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对青岛科时达建设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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