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新闻网5月15日讯(本网记者 王建卫)近日,本网接到日照市三庄镇西王家村村民向反映:该村书记以修路名义私挖基本农田倒卖国家矿产资源。本网工作人员按村民提供的位置,驱车前往三庄镇西王家村调查了解情况!
关于村民反映村书记私挖耕地的事,工作人员联系了该村王书记一起去的现场,位置在村头,被挖的耕地约两亩左右,另外有大片荒地砂石也“不翼而飞”。村书记也承认了私挖耕地的事情,并且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这让村民们都很不解,目前的现状是路也没修,耕地的土及荒地的大片砂石均被拉走,卖到哪里了,资金入了哪里的帐?当涉及到此问题时,村书记支支唔唔,均未做出合理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据了解,针对此事上级有关部门己对此事展开了立案调查,但是在截稿前依然未有处理结果!本网将继续关注并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