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份保险主要包含了四项保障责任:一是被保险人因确诊新冠肺炎导致身故的,可给付50万元;二是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可给付10万元;三是被保险人因确诊新冠肺炎导致住院的,可按100元/天/人给付住院日津贴(无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给付累计以180日为限);四是因驾驶或乘坐机动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的,可按100元/天/人给付住院日津贴(无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给付累计以180日为限)。保障期间共计90天。
为进一步提升保险保障服务水平,切实履行金融央企社会责任,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同时对《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等52款个人保险产品在原有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新冠责任扩展,为解决企业实际经营困难,保障企业员工健康安全还推出了针对疫情的“关爱保”产品与“员福保”企业意外险组合方案。
面对此次疫情,青岛国寿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升级各项服务举措的基础上开展定向赠送保险工作,既是向所有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致敬,努力为他们安心抗击疫情解除后顾之忧,更是为坚决打赢这场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硬仗提供一份坚实可靠的金融服务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