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华夏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1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60万元。其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漏报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等。
2020年3月31日,青岛银保监局连开41张罚单,针对12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因为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刘小鹏对此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因为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李康、李红涛对此承担责任,均被处以警告。
2020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因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妨碍监管工作”等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45万元。该行的个人业务部个贷团队负责人全敬霞和时任授信运行部总经理冯哲也分别被处以1万元和6万元罚款。
但2020年的处罚,并未让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重视金融风险,导致其在2021年仍频收罚单。2021年5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通报,华夏银行因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不严等多达二十七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通报处罚,处罚金额达9830万元,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行长于丰星,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由明君,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而回顾2021年全年,华夏银行领41张罚单被罚超1.5亿元,屡次因合规问题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其中,2021年12月份,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存在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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