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开通的公众号推介销售普通食品“海卫仕海参胶原蛋白肽复合饮品”和“海卫仕豌豆肽蛤蜊肽固体饮料”宣称保健食品功能,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 对此,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2350元。
据悉,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开通的“青岛康尔官微”公众号推介销售上述产品。根据《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三条、第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2350元,同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图源:信用中国(山东)
信用中国显示,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盛守峰,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商务部系统披露,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6日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直销区域中分支机构3家,服务网点30个,直销产品2类10种,直销培训员1位。
搜索康尔生物官方网站,上述相关产品已经下架。但官方客服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在公司的APP和小程序上有的,可以直接下单。在问及是否是保健品时,对方称:“对,它是保健品,不是药品。”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2020年8月,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80万元。
2022年1月19日,颐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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