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货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3月29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超市内发现了5款“品品好”牌包装挂面,具体品种:
1、黑麦苦荞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19包;
2、全麦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8包;
3、芹菜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10包;
4、宽面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6包;
5、荞麦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12包。
包装袋反面印有:“专利权类别: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010144332.9”字样,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上述专利名称为预糊化面条粉及制作方法,专利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维持,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阐述成分中有多种食品添加剂和魔芋粉、玉米淀粉,当事人销售的挂面所标注的成分不含上述成分,与ZL201010144332.9号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不符。
经调查,国货丽达超市于2022年1月24日至3月26日,从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由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品好牌黑麦苦荞挂面、全麦挂面、芹菜挂面、宽面挂面、荞麦挂面共108包,放在超市内销售,包装袋反面标注有“中国发明专利号:ZL201010144332.9”,该发明专利的专利要求书中:一种预糊化面条粉,其特征在于,由原料面粉和原料面粉质量2‰的添加剂组成,所述添加剂包含:脂肪氧化酶、聚丙烯酸钠、硬脂酰乳酸钙钠、魔芋粉、复合磷酸盐、玉米淀粉、磷酸三钙。当事人销售的挂面均不含上述成分。因此当事人销售的挂面是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5月13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货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2.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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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超市内发现了5款“品品好”牌包装挂面,具体品种:
1、黑麦苦荞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19包;
2、全麦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8包;
3、芹菜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10包;
4、宽面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6包;
5、荞麦挂面,净含量500克,数量12包。
包装袋反面印有:“专利权类别: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010144332.9”字样,经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上述专利名称为预糊化面条粉及制作方法,专利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维持,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阐述成分中有多种食品添加剂和魔芋粉、玉米淀粉,当事人销售的挂面所标注的成分不含上述成分,与ZL201010144332.9号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不符。
经调查,国货丽达超市于2022年1月24日至3月26日,从青岛品品好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由青岛品品好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品好牌黑麦苦荞挂面、全麦挂面、芹菜挂面、宽面挂面、荞麦挂面共108包,放在超市内销售,包装袋反面标注有“中国发明专利号:ZL201010144332.9”,该发明专利的专利要求书中:一种预糊化面条粉,其特征在于,由原料面粉和原料面粉质量2‰的添加剂组成,所述添加剂包含:脂肪氧化酶、聚丙烯酸钠、硬脂酰乳酸钙钠、魔芋粉、复合磷酸盐、玉米淀粉、磷酸三钙。当事人销售的挂面均不含上述成分。因此当事人销售的挂面是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5月13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货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2.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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