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了6张罚单,剑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莱西支行、港口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严重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徐红对此承担责任。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用于申请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贷款被挪用于购买房产和理财产品。盖波对此承担责任。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发放虚假交易的按揭贷款、向提供虚假材料的客户发放按揭贷款。孙刚对此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青岛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分别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支行、莱西支行各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港口支行处罚款80万元,共人民币16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徐红、盖波、孙刚处以警告。
电话:18810161790
邮件:1165326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