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新闻网9月26日讯 近日,本网接到东港区南湖镇一居民反映,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空冲水村北一千米山涛线东侧,有一处洗砂场存在较多环保违规问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接到反馈后本网工作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并根据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对现场展开了核实工作。
通过对现场查看,该区域存在洗砂作业迹象,有露天洗砂机一台,但未见完整的厂区界限和生产车间,完全是“放养”状态。随处可见有大量砂石料露天未覆盖,无任何防尘抑尘措施。露天堆放容易产生扬尘,该企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之规定。
通过影像资料显示在生产区域南侧有大大小小多个无防渗措施的渗水池,洗砂污水流到渗水池导致地下水污染。另外污水直排于河道中,农田被冲毁,土壤严重流失,大量污泥堆积,现场沟壑纵横不堪入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
本网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完毕遂向当地镇党委了解情况,然而党委工作人员却说没有义务告知。该事件背后的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企业是否有环评手续、是否有排污许可证我们将做进一步跟踪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还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
努力呵护碧水蓝天,不仅需要制度加持,还需要监管部门护航。只有发展生态经济,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向污染宣战要敢于动真碰硬落到实处,而不是只停留在制度层面。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统筹,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打好生态保护战役,既要向传统的治理方式宣战,又要向以身试法者宣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身体力行抓落实,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惩治力度,着力提升监管质效,为生态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为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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