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新闻网10月24日讯 (本网调查员 )近日接到五莲县叩官镇北回头村居民举报,位于村北侧的一家砂石建材企业疑似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环保违规等行为,该企业产生的扬尘影响到了村民的正常生活。而与当地政府询问情况时,有关部门竟然称不知道位置,监管成了“真空”地带。
本网调查员接到举报后随即到达现场,并对举报人陈述的问题进行核实。通过对现场查看,厂区内部有大量砂石堆放,因为无防尘措施从而导致周边扬尘较多,引起村民的极大不满。多台工程机械露天作业,产生大量粉尘。
砂石料露天堆放极易产生扬尘,该企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之规定。
调查员还发现该厂区存在多个洗砂污水渗水池,洗沙污水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主要内容如下: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努力呵护碧水蓝天,不仅需要制度加持,还需要监管部门护航。只有发展生态经济,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
该企业是否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开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本网调查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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