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胶建行处字﹝2022﹞第 004号!
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凤起潮鸣A区建设项目:(四期)3#楼地下室工程,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第三条之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1280.05元。
据企查查:青岛鸿锦悦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7-29,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满红,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370281230670218,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茶庵路38号凯金大厦一楼,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青岛金御昌置业有限公司持股90%,湖州鹏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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